南京大屠殺
親歷和目睹“南京大屠殺”的中國人和日本人尚健在的已經不可多得了,能作見証的人
亦即將与時俱逝。
但是,這個中國歷史上空前的慘案還懸而未決,讓我們活著的,尤其是作為這段歷史的
見証人的一代,有責任把“南京大屠殺”這件在第二次中日戰爭中最突出的慘絕人寰的日軍
罪行,徹底澄清,以對祖先,以儆子孫,更為“南京大屠殺”中死難的34万同胞伸冤。
日期与地點 在南京審判 1946年1月至1948年11月 時,親歷
“南京大屠殺”,曾任“南京安全區國際委員會”的梅奇牧師 返美后任耶魯大學駐校牧
師 、貝德士教授 金陵大學歷史教授,后任該校副校長,返美后任紐約聯合神學院教授
及南京紅十字會副會長等出庭作証。
貝德士說 “南京失陷后在兩禮拜半到三禮拜的期間恐怖達于极點,從第六禮拜到第七
禮拜的期間恐怖是嚴重的。”
另外南京安全區國際委員會司庫和秘書金陵大學社會學教授史邁士也對南京審判法庭
說 “在最初的六個禮拜中,曾每天提出兩次抗議。”
于是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才有“在日軍占領后最初六個星期內,南京及其附近被屠殺的平
民和俘虜,總數20万人以上”的裁定。
据此,學者及一般人多沿用“南京大屠殺”只為期六個星期。
“南京大屠殺”不只是六個星期,雖然這六個星期的屠殺最為嚴重。
如果我們需要确切說明“南京大屠殺”的最嚴重階段,那應該是從1937年12月1
3日南京淪陷至1938年2月5日,新任日本南京守備司令官天谷直次郎到任。
兩天后,日本上海派遣軍總司令松井石根曾下令恢复南京秩序。
盡管有松井上將和天谷少將的允諾,日軍在南京的屠殺、奸淫、掠奪、放火并沒有顯著
的改善。
當時納粹德國駐華大使館政務秘書喬治 羅森于1938年2月10日自南京發往柏林
外交部的電報還說 “日本人在南京的恐怖統治已達無以复加的程度。”
他于3月4日的電報更清楚地分析日本人暴行的情形 “二月份及本月近几天南京及其
周圍的形勢已有些穩定……日本人的暴行在數量上已有減少,但在性質上沒有變化。”
羅森還提到直到他動筆寫信那一天 3月4日 ,南京還看不到一家中國商店。
史邁士教授在其1938年出版的《南京戰禍寫真》中說,南京市區在1938年3月
份,有許多大門還是封著的。
再有蔣介石的德國顧問團團長法爾肯豪森,當時留在南京在德國大使館工作,其遺稿中
記有“一個日本兵于三月十九日在美國教會院內強奸一女孩”。
上述留在南京的西洋人所報道的南京二三月的恐怖情形完全符合很多留京的中國人所作
之記述。
南京失陷后未及逃出的野戰救護處處長金誦盤及其科長蔣公谷兩位醫生于1938年2
月15日搭美僑李格斯的汽車作南京陷后對市區的首次巡示,蔣氏于其《陷京三月記》有如
下之記載 “出新街口,經太平路,夫子廟,轉中山路,沿途房舍,百不存一,……行人除
敵兵外,絕對看不到另外的人,一片荒涼凄慘的景象,令我們不忍再看。”
蔣介石的衛隊中央軍官學校教導總隊的郭岐營長于南京淪陷后三個月逃出,著有《陷都
血淚錄》,連載于1938年8月之《西京平報》。
戰后,郭在中國審判戰犯軍事法庭出庭作証,對質日軍第六師團長谷壽夫為“南京大屠
殺”的瘋狂劊子手。
郭寫到 “有人說獸兵剛進來頭三天總是放槍奸淫燒殺的……結果過了一禮拜不見停
止,過了三個月仍不見停止 ”
另一位教導總隊的士兵營長鈕先銘,系日本士官學校畢業,抗戰開始時,正肄業法國軍
校,當即遄返報國。
南京陷敵后,鈕落發為僧,潛居八個月始逃出南京,現仍健在并息影于美國洛杉磯。
在其所著之《還俗記》中,描述他化裝和尚搭京滬火車脫險,在車廂內的情景 “當時
京滬淪陷已半載有余了,日軍為了确保他們的統治權,憲兵當然已不便在公共場所明目張膽
地殺人,……在鬼子憲兵監視下,我不敢過分地東張西望;因此我又收回了我的視線,閉上
眼帘,一只手搓著頸項上所挂的佛珠子,以作念佛狀。”
一位文化人李克痕于南京城西鄉村躲避兩個多月后,于1938年3月初入南京城,6
月3日逃离南京,著有《淪京五月記》,連載于1938年7月的漢口《大公報》。
李描述其在南京所見 “近來日兵奸淫婦女的事,在白天雖少有見到,但在晚間仍多得
很。
我女同胞行大街上,日兵見之即趨前阻攔,籍檢查為名,遍摸全身,百般調戲,任意玩
弄,但也只好忍辱含羞,听其胡為,否則,刺刀舉起,立刻戳死,故在白天,大街上沒有一
個婦女的影子。”
南京的恐怖局面一直持續到1938年的夏天,雖然明顯的在3月中旬以后,屠殺和奸
淫的程度逐漸減少。
可以說三月中旬到5月底是“小屠殺”時期。
最有力的証明就是兩個慈善机關 世界紅十字會南京分會及中國紅十字會南京分會 于
1938年5月份埋葬806人的記載。
林娜在其《血淚話金陵》中道出其緣由 “從日本兵進城起,到我离開止──五月二十
日──掩埋尸骸的工作從未停止,其實埋也埋不了,一批被埋掉,馬上又有一批新的來補
充。”
南京雖早在1938年元月一日即有漢奸自治委員會的成立,以陶寶慶及孫淑榮為正副
會長,但未能使日軍的燒、殺、奸、掠稍擱,以致“小屠殺”繼續到1938年的夏天。
南京的秩序直到1938年11月梁鴻志的“維新政府” 3月成立于上海 還都南京
時,始得恢复。
客觀地判斷,“南京大屠殺”的期限應該說是“半年”,或者說三個月的“大屠殺”和
三個月的“小屠殺”,才与事實符合。
“東京審判”的判決說 “在日軍占領后最初六個星期內,南京及其附近被屠殺的平民
和俘虜,總數達20万以上。”
又說 “在城外的人比在城內的人稍稍好一點。
在南京四周200華里 66英里 以內的所有村庄,大体上都處于同樣的狀態。”
“南京四周200華里”應即為上述之“南京及其附近”。
這正好是東起于南京城東北,長江南岸之烏龍山,經堯化門、仙鶴門、麒麟門、馬群、
蒼波門、高橋門、上方鎮越秦淮河而西向花神廟、吉家凹,再越江南 即京贛 鐵路,再東
北上直趨江心洲對面之上河鎮。
實際上,這也就是保衛南京的防線,主要是南京之東南兩方,也是人煙稠密的區域。
同時,這一區域是南京防御的戰場,村民多在日軍未到前遠走逃避。
或入南京城避難,所留者多為老弱和婦孺。
日軍所至,未及逃避者,几乎极少幸免。
日軍一路屠城殺向南京 日軍20万分六路逼向南京,一路屠城奸
淫,屋舍城墟,人煙絕跡。
日軍第六師團于11月5日在杭州灣之金山衛登陸后直接北上破松江城。
据英國“曼徹斯特衛報”著名記者田伯烈報道一位英國記者于1938年1月14日親
赴松江考察后所發的電報 “松江全城本來可以容納10万人左右的居民,我卻只看見五個
年老的中國人,躲在法國教會的一幢宅子里,流著眼淚,他們已經斷食,懇求我帶到上
海。”
有中國威尼斯之稱的蘇州為日軍第三師團于11月19日攻陷。
据1938年上海《密勒氏評論》一篇文章報導 “美麗古雅的蘇州城原有35万居
民,日軍占領該城后,只剩500人了。”
但最痛心的事情還如下述 “就是日軍侮辱各种階層的婦女。
獸欲勃發的日本兵到底奸污了多少婦女,恐怕沒有人能夠估計。”
穌實在其最近所著之《中國婦女作日軍慰安婦》一文中說 “蘇州城陷后有二千多婦女
被擄。”
蔣介石夫人宋美齡女士在其1939年1月15日重慶《中央日報》所發表的《抗戰建
國与婦女問題》一文中証實,日軍不僅將被擄婦女編號供奸淫,甚至當眾將被擄婦女“剝掉
衣裳,在肩上刺了號碼。
一面讓我們女同胞羞恥,不能逃跑,一面又充當他們的獸欲的工具。”
素有“小上海”之稱的無錫,為一工業中心,平時人口達90万人,1937年10月
下旬以來几乎每日均遭日机轟炸。
据上述《密勒氏評論》文章所載,11月10日日軍于一日之內竟投炸彈160余顆,
全城工厂与商業區盡成瓦礫,軍民死傷無算。
惡名昭彰的日軍第十六師團所屬之第二十聯隊 相當于中國的團單位 于11月26日
陷城后,大施屠殺,縱火焚城達十余日。
据該聯隊第三大隊上等兵北山于1987年公布之《北山陣中日記》所載,日軍入城后
不分軍民一律屠殺。
上述穌實的文章里報導日軍在無錫擄奪中國婦女3000人,其中為軍官所占有,隨軍
押向南京者為數不少。
日軍于11月29日陷常州 武進 。
按《北山陣中日記》所載,日軍接上級命令,所擄居民皆殺,結果四千余人被屠。
鎮江為南京之屏蔽,運河中樞,且系江蘇省會,日軍于12月9日破城后,數千未能离
境之難民皆遭屠殺,婦女被輪奸致死者极多。
后來紅十字會收尸共3000具。
當時年僅7歲的尹正美,全家五口居鎮江城內,其祖母、母親、大爺和哥哥皆死于日軍
屠刀之下,本人之后背被日兵刺了3刀,后被救活,現居北京,其背後3刀傷痕仍清晰可
見。
尹女士已撰文報導其受害經過,在《日本侵華研究》第十六期發表。
田伯烈在其書中提到 “中立的外國觀察家曾赴日軍占領下揚子江下游三角地帶旅行視
察。
据他們的報告,破坏毀滅的情形,決非局限于上海及其附近。
……生產和生存工具的全部絕滅比較几千几万人犧牲于奸淫屠殺之下,其影響實在更為
可怕啊 ”
田氏估計上海附近三個月的戰事,造成中國官兵傷亡至少30万人,平民的死傷數目也
不相上下。
但是,最可怕的“南京大屠殺”繼踵而至。
日軍近八個師團約20万人,此外還有飛机助戰,海軍游弋長江 因其武器精良,火力
优于中國軍隊的三倍 ,分六路圍攻南京。
守軍約12万人 除教導總隊及憲兵兩團外,有十三個師 。
日軍第十三師團之一部連同第十一師團之一部編成之天谷支隊于鎮江北渡長江,先取揚
州,再西向迂回南京對岸之浦口。
第十三師團的六十五聯隊組成山田支隊沿長江南岸直趨下關。
第十六師團于12月5日進据句容后,其第三十八及三十三聯隊繞湯水鎮經紫金山 針
山 北麓奔向下關之東煤炭港江邊,以其第九及二十聯隊攻麒麟門經馬群由紫金山南麓直逼
中山門。
第九師團第七、三十五、三十六,及十九各聯隊在第十六師團之南并進,奔向光華門及
通濟門。
第十軍所屬之第一一四、第十八及第六師團自杭州灣登陸后即西向,經太湖之南,其中
第一一四師團繞太湖南岸北上取宜興,經溧水而攻南京城西之花神廟、雨花台、而中華門。
第六及第十八兩師團西進,于11月30日陷廣德后,第十八師團及偽滿于芷山旅繼續
西進,于12月8日陷江南重鎮蕪湖。
第六師團之第十三、四十七、二十三聯隊即北上為第一一四師團之左翼進攻中華門;其
第四十五聯隊由最左翼直奔下關。
另有第五師團之第四十一聯隊,由國崎登旅團長率領之國崎支隊未參加廣德戰事即北
上,經固城湖及石臼湖之南,于馬鞍山之北渡長江而東向浦口,對南京形成包圍之勢。
12月9日南京外圍要地龍潭湯山、淳化鎮、秣陵關盡失,于是環城防衛戰開始。
12日晨日軍攻陷城西南之中華門。
當日下午五時,自告奮勇保衛南京之投机軍閥唐生智長官召集師長以上人員開會宣布撤
退,部隊由下關渡江北上与正面突圍南下;唐迅即渡江北逃。
入夜后,南京徹夜槍聲不停,各奔生路,無路可走的官兵多化裝到老百姓家,特別是國
際安全區藏匿。
日軍于13日晨9時許始由中華門及中山門涌入市區,三個月的“南京大屠殺”隨即開
始。
三十四万同胞慘遭日軍屠殺 日軍圍南京城的几天,不斷散發
傳單,宣稱“日軍將盡力保護良善的人民,使他們能安居樂業”。
同時日机大量散發优待証勸守軍交槍投降 优待憑証 絕對不殺投誠者 凡華軍士兵,
無意抗戰,豎起白旗,或高舉兩手,攜帶本憑証,前來投誠歸順日軍者,日軍對此,必予以
充分關照,且代謀适當職業,以示优待。
聰明士兵,盍興乎來?日本軍司令部印12月10日,日軍總司令松井石根大將更散發
傳單勸守軍總司令不戰而退,并保証“對于非武裝的平民与不怀敵意的中國軍隊,則采取寬
宏和善的態度”。
12月12日唐鑒于大勢已去,乃請南京青年會負責人國際安全區副主任費吳生博士和
日方接洽,商量停戰,但為時已晚,無由實現。
日軍于13日上午11時來到南京國際安全區,在費吳生和另外兩位安全區委員 其中
一位應該是梅奇牧師 的面前,就殺死了因惊駭而奔跑的20名難民。
日軍在入城后頭几天的燒、殺、奸、掠有無數的資料可查証,但再沒有比已在華傳教二
十余年的梅奇牧師 他當時擔任國際紅十字會南京分會的主席 于12月19日給他已去上
海的夫人所寫的信更真實了;“上周的慘狀是我從來沒有見過的。
我從來沒有夢想日本兵會是這樣的一群野獸。
一星期的屠殺和奸淫,我認為遠比近代所發生過的任何屠殺為甚;除土耳其人屠殺亞美
尼亞人的慘案可与之相比。
他們不僅殺掉能見到的每一個俘虜,也殺了极大數目的老少平民,他們很多人像被獵兔
子似的在街上被射殺。
從南城到下關全城堆積著死尸。”
雖然南京安全區國際委員會于日軍入城三天后,即雇佣100到200工人開始清除死
尸,世界紅十字會南京分會自12月22日開始收埋尸体工作,收埋尸体最多的南京崇善堂
自12月26日開始工作,但是,南京城內仍是到處死尸,德國大使館羅森秘書于1938
年3月4日自南京給德國外交部的報告 “紅十字會在為埋葬眾多尸体而慢慢努力。
部分尸体是剛剛從水塘和地下掩体 以前防空襲的掩体 中成堆成堆地打撈和挖掘出來
的。
例如在大使館邸附近主要街道的地下掩体就挖出許多尸体。
郊區小港口下關尚有三万具尸体,這都是大恐怖時期集体處決的。
紅十字會每天埋葬尸体五百到六百具,漫步郊區在農田和水溝可見零星尸体。
”郭岐營長于1938年3月11日同教導總隊睢友蘭團長夫婦等11人搭漁船逃离南
京,報導离南京不遠登岸時所見 “我們登岸一看遍地都是死尸。
此地离南京城已有二三十里,時間已經過三個月,遍野死尸,無人過問處理。”
“南京大屠殺”的初期,以人數而論,集体被屠殺包括放下武器的戰俘和逃難的難民比
較多,零星被屠殺死亡的人數比較少。
正如貝德士在東京審判作証時所說 “南京失陷后在兩禮拜半到三禮拜的時間恐怖達于
极點。”
梅奇牧師于1938年1月5日同貝德士談話時提到,直到那天各領事館人員還不准回
南京城。
并說 “自從日軍入城便屠殺解除武裝的士兵和成千上万的平民,現在還在繼續,机關
槍仍不停地響。
很多的時候他們懶得用槍來射殺,而用刺刀一個一個把受害者捅死。
”關于“南京大屠殺”的証据与資料,為了中國審判戰犯和遠東國際法庭的審理,南京
市議會自1945年8月即開始收集資料,歷時兩載。
首先中國軍事法庭于1947年2月初審判“南京大屠殺”首要戰犯第六師團長谷壽
夫。
親歷其境之証人如美籍貝德士及史邁士教授等1250余人出庭或具結作証,連同物証
資料提作審判依据。
3月10日宣布判決 “計我被俘軍民,在中華門花神廟、石觀音、小心橋、掃帚巷、
正覺寺、方家山、寶塔橋、下關草鞋峽等處,慘遭集体殺戮及焚尸滅跡者達19万人以上;
在中華門下碼頭、東岳廟、堆草巷、斬龍橋等處,被零星殘殺,尸骸經慈善團体掩埋者,達
15万人以上,被害總數共30余万人。”
判決書所定之集体屠殺19万人及零星屠殺15万人,系根据身歷其境之1250余
人,及當時主持掩埋尸体之許傳音、周一漁、劉德才、盛世徵等具結証明;具有紅十字會掩
埋尸体43071具,崇善堂收埋尸体112266具之統計表;靈谷寺無主孤魂3000
余具之碑文;及谷壽夫在法庭上猶洋洋自得敘述其以叢葬方式集中掩埋之“万人坑”五處所
起出之頭顱數千具;并有眾多的出版物和照片為物証。
其實,中國政府檢察官陳光虞根据十四個團体的調查,于1946年5月向遠東國際軍
事法庭提出的“南京大屠殺”确定的被屠殺者294911人,未确定的被屠殺者20万
人。
同年九月,陳氏根据繼續收到的确實資料,又增列被屠殺者96260人,故确定被屠
者應為391171人。
東京審判對“南京大屠殺”頗為重視,听取來自中國親歷目睹的中外証人十余人 包括
貝德士、梅奇、威爾遜醫生、許傳音、伍長德、粱延芳、秦德純等 的口頭証言并接受了百
余件書面証詞,最后作出慎重的保守的判決 “在日軍占領后最初六個星期內,南京及其附
近被屠殺的平民和俘虜,總數達20万以上。
這种估計并不夸張,這由掩埋隊及其他團体所埋尸体達15 5万人的事實就可以証明
了。
……這個數字還沒有將被日軍所燒棄了的尸体,投入到長江,或以其他方法處理的尸体
在內。”
1981年以來,在日本軍國主義复活聲中,日本文部省猖獗地竄改歷史教科書,否認
對華侵略和“南京大屠殺”。
南京各文化學術團体,尤其是南京大學及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組織“侵華日軍南京大
屠殺史料編輯委員會”,重新調查研究并編寫“南京大屠殺”的史料与著述。
据1984年的調查,南京全市尚有仍健在的受害者、目睹者1700余人,他們接受
采訪的証言都收藏在1985年建立的“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內。
這番重新調查和研究的結果對于1947年中國軍事法庭對“南京大屠殺”的判決作了
一些補充,但重新肯定“南京大屠殺”的數目為34万人,即集体屠殺19万人,零星屠殺
15万人。
“南京大屠殺”的消息首先傳到外界是由《紐約時報》駐南京記者竇奠安所發的電稿
《紐約時報》1937年12月18日封面大標題為“南京強奸事件”;其小標題為“日軍
陷南京,屠殺兩万人”,世界輿論為之大嘩。
以后東京審判亦沿用“南京強奸事件”一詞。
事實上,南京淪陷后,我女同胞所遭遇的是再悲慘沒有了。
日軍隨時隨地不分晝夜強奸我國婦女。
東京審判十一名法官之一的中國法官梅汝敖說 “強奸和殺人是分不開的,因為日軍在
強奸之后,通常是把被奸的婦女,甚至連同他們的家屬子女,一齊殺掉的。”
曾出席“東京審判”法庭作証的許傳音舉一實例 “水西門外某寡婦,有女三人,長女
十八歲,次女十三歲,幼女九歲,均被輪奸,幼女當場死去,長女次女亦不省人事。”
金陵大學校園內,一個十一歲的幼女,被日軍輪奸致死。
另珠江路口,有一個七十九歲的老婦,被強奸,其子向日軍拼命,亦被殺死。
兩年前受日本記者訪問之李秀英,當時怀孕七月被刺三十余刀而未死之奇跡亦為世人所
周知。
奸后必殺几乎成了日軍的一條規律。
在國際檢查處向東京審判庭提出的証据里,有一件是日本軍部發給戰區司令長官的秘密
命令,禁止日軍士兵歸國后談論他們在華的暴行,并引用某中隊長關于強奸給士兵的指示
“為了避免引起太多的問題,或者是給以金錢,或者于事后殺掉。”
該命令中又說 “如果將參加過戰爭的軍人一一加以調查,大概全都是殺人、搶劫、強
奸的犯人。”
正如日本《讀賣新聞》隨軍記者小俁行男在其《中國戰線隨軍記者的証言》中所說
“不強奸的士兵几乎沒有, 被奸婦女 大部分在事后殺掉。”
東京審判确定“日軍入城后的一個月內,強奸中國婦女達2万名”。
國際安全區主席雷伯亦向德國政府報告南京被日軍占領一月之內發生不只2万起強奸事
件。
麥加倫牧師送東京審判庭的証詞有“強奸──強奸──又是強奸,我們計算一夜至少有
一千起”之語。
東京審判判決書說 “全城中,無論是幼年的少女或老年的婦人,多數都被強奸了。”
貝德士在作証時說過,從1938年2月6、7日直到那年夏天,很多嚴重的暴行還在
發生。
因此,据“安全區”的國際人士的統計与估計,“南京遭受強奸的婦女至少8万人之
多。”
日軍四出強奸婦女而奸殺并施,日以千起,我南京全城婦女,人人自危。
日軍蹂躪我婦女之方式离奇慘虐,古今史冊前所未聞。
我婦女堅貞不肯受辱或受奸含羞而投井和懸梁自盡者何止万千。
日軍入南京后大肆搶劫放火,不僅把南京商業區搶劫一空,而且縱火焚燒。
日軍入城后,見人就殺,遇屋即燒,烈火不停七周之久,夜晚照成白晝。
大火延至白下路、朱雀路、中華路太平路、中山東路,繁華商業區不數日而化為灰燼。
日軍總司令松井石根于12月17日抵南京舉行入城儀式,在南京逗留一周。
12月20日后复作有計划的縱火燒城,市民有敢營救者,盡殺無赦。
是日費吳生博士同史邁士教授駕車外出所見 “城內最重要的商業區太平路一帶,烈焰
衝天。
向南行,我們看見日兵在店鋪內放火。
更向南行,我們看見日本兵忙著把東西裝入軍用卡車。
青年會已起火,尚未波及附近的房屋,起火的時間顯然不久。
我們無心細看,匆匆前進,夜間我從窗口眺望,十四處的火舌向天空飛騰。”
日軍放火是在軍官指揮下,先由他們在認為可燒的門上划一記號,士兵們再使用汽油和
化學藥品縱火。
國際安全區委員會曾收集了日軍放火用的几种化學引火物的樣品。
費吳生在給他在上海的友人信里說 “今天是一月十一日。
……我昨夜駕車外出時,還看到四處火警,并目睹日本兵正在另一家店鋪動手放火。
從十二月十九日迄今,日本兵几乎沒有一天不放火。
前天,克魯治君曾設法溜出東門,回來告訴我們,他所經過約二十哩的區域內,廬舍均
已焚毀,闃無人跡,連家畜也看不見。”
羅森于1938年1月15日給外交部的報告說 日本軍隊放的大火,在日軍占領一個
多月之后至今還在燃燒;全城三分之一被燒毀。
日軍在南京的搶劫也是破天荒的。
梅奇牧師在其12月19日信中說 “整個過去的一星期,日軍已把南京城搶奪一空,
任何東西都要;他們甚至搶走德國領事館的汽車。”
費吳生在其給上海友人的信中也說 “全城所有私人住宅,不論是被占領的或未占領
的,大的或小的,中國人的或外僑的,都蒙日軍光顧,劫掠一空。
”美大使館職員晉欽,女傳教士苞爾,及德人雷伯、巴赤德、波濮羅、蒸姆生等之住宅
均遭多次搜劫,損失嚴重。
德國六十幢房屋,有四十幢遭受不同程度搶劫。
日軍在南京的搶劫是有計划的,上自師團長下至士兵無不從事搶掠,很多發了橫財。
于1937年12月21日自第六師團長谷壽夫手中接管南京城防的第十六師團長中島
今朝吾就是滿載而歸回日本的;他偷去了蔣介石的文房四寶。
社會學家史邁士率領國際安全區委員會新培訓之工作人員作三個月 1938年3月8
日至6月15日 的南京附近六縣 即長江北的江浦、六合兩縣,江南的江宁、句容、溧
水、高淳四縣 的農村調查及南京市的家庭調查,而完成《南京戰禍寫真》由該會于193
8年在南京出版。
調查結果南京市內房屋遭破坏者為百分之八十九;其中因交戰因素毀坏的有百分之二,
毀于縱火焚燒的有百分之二十四;另外的百分之六十三是由于掠奪和搶劫。
城外地區房屋及房內財產損失估計為二億四千六百万元 當時國幣三點五元兌換一美
元 。
1946年南京市臨時參議會公布的“南京抗戰損失調查表”,估計“南京大屠殺”期
間公私財物之損失約為國幣兩千三百億元 當時二十元兌換一美元 。
誰負“南京大屠殺”的責任? 34万中國無辜的男女老少
死于日軍的屠刀之下,几十億美元的財產遭到日軍的破坏和掠奪,這樣滔天罪行和暴行當然
每個直接犯罪者都負有法律和道德的責任。
首先,日軍士兵和軍官在南京大屠殺期間普遍地殺人和強奸。
我們前已提到隨軍記者小俁行男的報導 “不強奸的士兵几乎沒有。”
另有《每日新聞》社的記者鈴木二郎出席“東京審判”為“南京百人斬競賽”作証明時
說 “在城內掃蕩殘留的中國軍人。
如果捉到軍官,就綁在楊柳樹上,教新兵射擊及劈刺的方法當活靶;士兵被捉了,就讓
他坐在坑前砍頭。
我是二等兵,只用刺刀刺中國兵。”
世人多熟知的兩位“殺人競賽”日軍向井敏及野田岩兩少尉在入句容縣城 距南京20
公里 時即分別殺死我無辜平民78和89人,當兩位抵達南京城外紫金山時,已分別殺至
105和106人之數,但兩人相約殺至150人為止。
這兩位“殺人魔鬼”的競賽為東京報紙所贊揚,稱之為勇士。
但“殺人競賽”之主凶為田中軍吉大尉,以其“寶刀”砍死中國人300余人,惜尚未
為世人所周知。
事實上,所有來侵略的日本軍官都是“殺人犯”,极少例外。
田中、向井、野田三位日軍官僅是比較特殊的例子。
曾來紐約參加北美廿世紀中華史學會主辦的七七事變五十周年紀念會的前日軍第十二軍
軍曹冢越正男在會場上痛哭流涕地說 “當上了下士官,變成了擁有二十六名部下的騎兵分
隊長,而且被允許佩帶日本刀。
佩有日本刀具有什么意義呢?變得想殺人,有一個叫試新刀的斬首項目。”
冢越說他在中國四年多,共殺死106個中國人。
凡是被派到中國戰場的排長必須當眾,通常是團長營長和連長的面前,以其戰刀砍殺中
國俘虜,否則便無資格作排長。
請見最近在美出版頗引起讀者重視的庫克夫婦所著之《戰爭中的日本──口述歷史》。
最惊人的莫過于中島今朝吾以中將師團長之尊,在南京當眾以中國俘虜試刀,砍下戰俘
兩人的頭顱,其慫恿部下之任意屠殺我無辜百姓當可想見一斑。
派到中國戰場的新兵需再經三個月的訓練始能成為一個合格的士兵,最后一個訓練節目
就是以刺刀刺死一活人。
由此可見,“南京大屠殺”不是孤立現象,日軍在華暴行,屠殺和奸淫并未因“南京大
屠殺”使舉世震惊抗議而終止,或真正收斂。
其次,殘暴為日本軍事訓練之核心。
日軍以嚴格紀律、打罵、生活干扰、個人尊嚴之摧殘,呆板的階級制度造成無條件的服
從,使下級或士兵接受任何命令,不僅來自上級或直接發號施令者,更認為所有命令皆來自
大帝國的最高峰,最高統帥天皇本人。
日本之殘酷和輕生与其地理環境、文化、及封建制度也是不可分的。
“大和魂” 日本民族精神 的思想灌輸了每個士兵,培養其使命感及為“大和民族”
的自負感。
中國受帝國主義數十年之凌辱,尤其是甲午戰爭,使日本人對中國人普遍輕視。
30年代,日本以納粹希特勒為師,增強大和民族的优越感。
在“南京大屠殺”中,很多日軍官兵稱中國人為“清國奴”,任意殺戮。
正如宮崎縣的一位士兵記錄所說 “殺一個支那人,在我們就如殺一只貓或狗一樣”;
梅奇牧師所說 “日軍像獵取兔子一樣在街上射殺中國平民”;郭岐營長所說 “敵人視我
同胞之生命簡直不如一虫蟻了 ”
复次,掠奪与征收也与“南京大屠殺”有關。
日本對華的七十年侵略就是搶掠。
在戰時國家有計划的侵略掠奪与個人犯罪的搶劫就混而為一了。
日軍20万自上海和杭州灣向南京進攻,交通破坏,部隊分散,糧食無法補給,乃實行
“就地征收”。
如日軍一排長曾根一夫所述,他們的部隊自距上海三十公里的太倉開始即“就地征收”
維持生命。
征收成為各部隊的主要活動,經常進行,迅即演變成為搶劫、強奸、焚燒及屠殺。
曾根并說 那時已有一部分部隊采取“三光作戰”,“即對敵人不分軍民全部的殺光,
將財物資源全部搶光,將人民居住的市街、村庄全部燒光。”
最后,“南京大屠殺”的直接責任問題,馬吉与田伯烈在東京審判作証時,都認定大屠
殺系在南京戰地指揮官与東京統師帥部完全知悉与同意下進行的。
貝德士在作証時更說 “在這秩序混亂的七個星期中,我們一次也沒有看到或听到過懲
辦這些士兵犯罪行為的情況,更談不上有人受到處分了。”
按著上述東京審判所獲的日軍命令所說 “如果將參加過戰爭的軍人一一加以調查,大
概全部是殺人、搶劫、強奸的犯人”,則20万進入南京的日本官兵從上到下几乎全是犯
人,應對“南京大屠殺”負責。
但是,日軍是層層節制,階級服從,迄止日本戰敗,維持不變。
中外學者對于“南京大屠殺”的命令來源多追溯至1932年上海事變禍首之一,后任
日本陸軍部軍務局長田中隆吉少將,在其1948年東京新風社出版之《被割斷的歷史 戰
敗秘話》中所作的回憶。
于1938年4月曾在朝香宮指揮下的“上海派遣軍”任情報主任參謀的長勇中佐 后
調任第七十四聯隊長晉升大佐 ,對田中夸口說,是他擅用軍司令官的名義下令屠殺俘虜
“由于在杭州灣登陸的柳川兵團推進神速,大約有三十万中國兵被切斷了退路,他們丟下武
器,向我投降。
要處理這么多俘虜,糧食方面是個最大的問題。
我立即擅自向所屬各部隊發出命令 應全部殺掉這些俘虜。
我利用軍司令官的名義,通過無線電訊傳達了這項命令。
命令的全文,當即燒毀。
由于這一命令,大屠殺開始了。”
我們對田中和長勇的話實在難以相信。
以區區中校竟敢擅自代上海派遣軍司令官發令,而且是口頭命令,恐在任何有組織有紀
律的軍隊都不可能,何況可謂當時世界上最講階級服從的日軍。
另据第十六師團一位炮兵觀察班長澤田正久的証言 “俘虜數目一万左右,遂報告軍司
令官,司令部命令立刻予以槍決。”
這個命令顯然來自上海派遣軍參謀長飯沼守,因為澤田還批評他說 在五個月前在東京
听飯沼演講時,他還講應該善待俘虜,今卻說 “應立即予以槍決”。
參謀長是幕僚,為主官出謀划策,處理日常工作,如此關系成千上万的俘虜的生命問
題,他既無權也不敢擅自處理。
參謀長當然可以代主官下達命令,可是處理這樣重大問題絕不能作主。
軍司令官朝香宮鳩彥王為日皇裕仁的叔父,于1937年12月2日始被日皇任命繼松
井 晉升為華中方面軍總司令官 為上海派遣軍司令官,而于12月5日赶至前線就職,他
勢必与各師團長經常以電話電報聯絡,就近指揮。
另据第十六師團第三十八聯隊副官儿玉義雄的回憶 連同澤田正久之回憶,均載于畝本
正己所著《証言 南京戰史》 5 1984年8月份《偕行》雜志 “當聯隊的第一線
接近南京城一、二公里,彼此正在混戰時,師團副官以電話說是師團命令 ‘不能接受支那
兵的投降,并予以處置。
’……師團長中島今朝吾這個命令我實在無法接受,我曾對參謀長及其他參謀建議過几
次,但未能獲得其同意,所以我也有責任。”
第三十八聯隊長助川靜二大佐在証言中說,屠殺俘虜的命令是師團長所下的。
中島師團長在其1937年12月13日的日記 《增刊歷史与人物》,中央公論社,
1984年12月 說 “因采取大体不留俘虜的方針,故決定全部處理 屠殺 之,……
据知,僅佐佐木部隊就處理掉約15000人,守備太平門的一中隊長處理掉1300人,
現集中在仙鶴門附近的,約有七千到八千人,而且俘虜還在不斷來降。”
上海派遣軍的第十三師團屬下之山田支隊 即第六十五聯隊 于12月14日在南京東
北幕府山附近獲得中國俘虜14000余名。
經山田少將支隊長上報請示處理辦法,軍部三次向東京大本營軍部請示,第三次复電為
“按照軍司令部的責任去干”,遂有朝香宮司令官及師團長所下達的一連串“處理掉”的命
令,該批俘虜延至19日上午始動員予以全部殺掉。
“南京大屠殺”中殺我軍民最多的是第十六師團。
其次是第六師團。
第六師團是屬于自杭州登陸的第十軍。
其軍司令官是日軍皇道派,支持1936年“二二六”政變的三將領之一的柳川平助中
將 1879──1945年 。
他在杭州灣登陸的演說中曾說 “山川草木都是敵人。”
該軍“軍參謀長的注意”有“對支那老百姓的注意”一項 “在華北尤其是上海方面的
戰場,一般支那老百姓,縱令是老人、女人或者小孩,很多干敵人的間諜,或告知敵人以日
軍的位置,或加害于日軍的單獨兵等等,有這樣的實例,故不能粗心膽大,需要特別注意,
尤以后方部隊為然。
如果發現這些行為,不得寬恕,應采取斷然處置。”
見藤原彰 《新版南京大虐殺》,東京岩波書店,1988年 。
柳川第十軍的隨軍記者乃說 柳川兵團的進攻之所以如此迅速,是因為在官兵之間有
“可以任意掠奪、強奸的暗默諒解。”
柳川麾下的第六師團,其師團長谷壽夫中將為中國軍事法庭因“南京大屠殺”而判處死
刑的最高將領。
他本人就是罪魁。
如同第十六師團長中島,谷也親自用軍刀殺人,他本人強奸中國婦女十余人。
第六師團的隨軍攝影記者河野公輝曾在該師團司令部看到一份上級傳達的命令 “不容
許共產主義的暴虐,為粉碎共匪的猖獗活動,農民、工人自不待言,直至婦女儿童皆應殺戮
之。”
難怪該師團進入南京后,立即屠城。
“南京大屠殺”時期的侵華日軍最高統帥松井石根大將,于戰后經東京審判以“南京大
屠殺”罪行責任,与東條英机等七人被處絞刑。
松井于1937年12月7日發出“南京城攻略要領”之作戰命令 即使守軍和平開
城,日軍入城后也要分別“掃蕩”。
對戰俘問題未提只字。
在“掃蕩”的名義下,不僅可屠殺戰俘和散兵 日軍稱之為“敗殘兵”或“便衣
兵” ,亦可屠殺平民。
南京淪陷第三日 12月15日 ,松井再發出作戰命令 “兩軍 上海派遣軍和第十
軍 在各自警備地區內,應掃蕩敗殘兵,收集隱匿之武器与軍需器材,掃除戰場。”
所謂“掃蕩敗殘兵”,意即屠殺戰俘与散兵 見李恩涵 《日軍南京大屠殺的屠殺責任
問題》,載于1990年5月《日本侵華研究》第二期 。
松井和各師團長的“不要接受俘虜”,“槍斃俘虜”,甚至“難民”的命令已昭然若
接。
事實上,松井入城后 17日 山田支隊在幕府山所獲之14000余名俘虜于19日
上午才動員殺掉。
上海派遣軍司令官朝香宮即進駐南京,一直留到翌年1月。
同時,12月21日第十六師團接替第六師團擔任南京城防,不但殺人放火、強奸、搶
劫未能如日駐南京副領事田中及梅奇牧師所期望的減少,而且更行加劇,第十六師團成為在
“南京大屠殺”中屠殺我軍民最多的部隊。
日本上海總領事館獲悉日軍在南京的暴行,并報告東京外交部。
該部東亞局長石射豬太郎在其1938年1月6日的日記中寫著 “上海來信,它詳報
日軍在南京的暴行、掠奪、強奸,慘不忍睹。
嗚呼 這就是皇軍?”
“這就是‘圣戰’和‘皇軍’的真面目 ”
見陳鵬仁譯 《石射豬太郎回憶錄》,台北水牛圖書出版公司1987年。
石射自那時起便稱之謂“南京大屠殺”,并提出于三省 陸、海省及外務省 事務局
長會議,警告陸相和外相予以制止。
“南京大屠殺”當然不可避免地在1937年11月20日設立的“大本營”會議上討
論。
大本營的聯席會議,首相、陸相、法相、外相、參謀總長等及各部門次長和局長都出席
的,會議內容由首相親奏天皇,同時陸相及參謀總長經常不通過首相、直接上奏天皇。
日本重大問題之最后決策均操于天皇之手。
裕仁對進攻南京极為重視,支持軍部及內閣之主戰派,擴大對華侵略戰爭,密切注意南
京戰事之進展,何況十天前他才派他的叔父朝香宮接任上海派遣軍司令官。
翌年2月26日,裕仁親自召見松井石根、朝香宮及柳川平助,對于他們之攻克南京,
予以嘉勉,并各贈一對鑲皇家菊花的銀瓶為獎。
毋庸置疑的,裕仁對南京大屠殺的責任遠超過這三位受獎的現行戰犯。
結語 裕仁天皇是富有現代知識的人,在未繼位前,曾漫游歐洲,特別向往英國社會
及皇族,應該了解近代英國標榜的人道主義和國際公法的存在;也無須重溫日本為簽字國之
一的1899年海牙第二公約和1929年的日內瓦陸戰公約。
裕仁天皇和普通日本人都會明了對放下武器的俘虜和非戰斗人員是應該予以保護,絕對
不可殺戮的。
否則,日本政府及軍部為什么一直對日本人民隱瞞“南京大屠殺”呢?松井石根在東京
巢鴨監獄受押待刑之際,向花山信胜教授忏悔說 “南京事件,可恥之极。
……在日俄戰爭期間,我以大尉身份參戰,別說對中國人,就是對俄國人,日軍在俘虜
處置問題以及其他方面都處理得很好,而這次卻做不到這一點。
”松井是陸軍大學畢業,在歐洲服務多年,并為日本出席1931年世界軍縮會議的全
權代表。
松井本以年邁多病已退休息影家園,今應召重上戰場為日本侵略效命,但竟忘記了國際
公法与人道主義。
裕仁之下,松井應負“南京大屠殺”最大之責任。
朝香宮鳩彥王与裕仁天皇為年青時代的游玩伙伴,在法國工作數年,能操法語,保持歐
洲生活習慣,但卻忘記法國高度的人文主義与尊重國際公法。
身為駐南京之日軍最高指揮官,公然坐視日軍在南京奸、殺、燒、搶不予制止,理應戰
后處以极刑,以其為日本皇室而逍遙法外,實為對公理正義之莫大摧殘。
柳川平助亦系日本陸大出身,參加日俄戰爭。
1918年來華任北京陸大教官,兩年后被派駐“國際聯盟”。
后棄武重文,竟當上了日本司法部長,真是對日軍在“南京大屠殺”中違犯國際公法和
日本本國法律的一大諷刺。
因其早逝,未對他追究,否則他難免同其部下谷壽夫遭受同樣命運。
谷壽夫為陸大畢業并任陸大教官。
1928年他任第三師團參謀長,出兵山東、阻扰我國民革命軍北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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